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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服务零售额数据。1-7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0.3%,明显快于商品零售额增速。在当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付凌晖具体介绍了服务零售额这一指标的含义和新增发布该数据的原因。
付凌晖表示,从今年8月份开始,国家统计局首次增加发布服务零售额这个数据。服务零售额主要是指企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以交易形式直接提供给个人和其他单位非生产、非经营用的服务价值的总和。旨在反映服务提供方以货币形式销售的属于消费的服务价值,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领域服务活动的零售额。
“之所以要测算和发布服务零售额这个数据,主要是由于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增强,消费结构不断转型升级,消费形态逐渐由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付凌晖进一步解释称,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数据来看,服务消费占比已经超过了40%。从总量上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作为反映消费市场发展情况的主要指标,在反映我国消费市场动态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统计口径来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侧重于反映实物商品的消费,包括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但是没有包括餐饮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消费,难以全面反映消费市场的发展情况。为此,国家统计局开展了贸经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拓展消费统计的范围,建立反映服务消费发展情况的指标,即服务零售额。
据介绍,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深入研究服务消费市场统计方法,开展服务零售额试算,逐步积累测算经验、不断丰富数据来源、改进测算方法,目前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数据生产平稳顺畅。从测算结果来看,服务零售额与相关指标匹配性较好,能够比较客观地反映服务消费市场运行态势。
付凌晖表示,为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服务消费的状况,从2023年8月份开始,国家统计局将按月发布服务零售额的累计增速,这也是国家统计局推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服务零售额的差别来看,这两个指标有一定的交叉,主要交叉是在餐饮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商品零售额,一个是餐饮收入。因为餐饮收入本身是服务性消费,在服务零售额当中,不仅包含餐饮收入,也包含交通、住宿、教育、卫生、体育、娱乐等各方面的服务活动的情况,能更好反映服务消费的发展状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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