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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院司法建议发送情况进行通报,自建院以来,该院发出司法建议23份,回函率达74%,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助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司法的新需求。
自2018年9月9日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11类涉网案件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涉及平台监管漏洞、未成年人用网机制、网络黑灰产业链、批量案件诉源治理、新技术应用等问题,向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23份,建议涵盖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保护机制、提高解纷效率、提升法律意识、扩大法治宣传等多方面内容。收到回函17份,回函率达74%。
据了解,司法建议发送对象不仅包括京东、微博、快手、每日优鲜等互联网头部企业,还包括行政监管机关以及行业协会。法院通过事前加强沟通交流,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在双方强化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事后定期跟踪回访,协助落实整改,形成纠纷治理合力。
近五年来,被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回复率100%,均表示积极履行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但个别行业协会与平台企业的回复率与整改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表示,下一步,北京互联网法院将以涉网典型案件为抓手,深入平台企业开展调研,加强数据权属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算法治理等前沿问题研究,精准提出“靶向式”建议,为平台参与数字经济活动提供行为指引,引导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做好司法建议“后半篇文章”,加大类案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形成涉网案件“穿透式”综合治理方案,并抓好落实效果,为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高效能运转提供助力。
司法建议
●审理首案“抖音短视频案”后,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某行政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短视频行业浮水印应用技术使用范围和法律属性,推进平台版权保护更加规范。
●审理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后,法院建议某行政监管部门加强对“暗刷流量”网络黑灰产业链打击力度和执法宣传力度,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审理“超前点播案”后,法院深挖被告平台《VIP会员服务协议》存在的问题,建议某行政监管部门强化对“一对众”型网络服务平台格式合同的行政监管,指导平台自主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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