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经过多次耐心调解,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执行款,案结事了,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彰显了司法温度和力度。
2022年3月,刘某驾驶两轮电车在社旗某路段与徐某甲(14岁)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徐某甲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社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徐某甲、刘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南阳医院治疗,徐某乙、李某(徐某甲父母)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出院后,经鉴定机构评定刘某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社旗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徐某乙、李某限期内赔偿原告刘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乙、李某未按期履行,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乙、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却无动于衷,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人更是长期外出务工,不见踪影。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和线下财产调查,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然而,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利用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有利时机,再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表示其主要靠打零工为生,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要养,经济确实困难,实在没有履行能力。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刘嵩强、张良、宣文立三名执行干警并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齐上阵耐心做起了双方的工作。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申请执行人处境,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刘某客观分析了案件情况和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希望其可以多点谅解。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徐某乙、李某表示事故发生后愧疚不已,虽然经济困难,但会尽快竭尽全力凑款,弥补过错。被执行人的诚意也让申请人当即表示理解,同意一次性处理并自愿作出让步,放弃一部分赔偿款。最终,被执行人积极筹借款项,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5万余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