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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7月1日,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目录(2023版)》(以下简称《目录》)正式施行。这份《目录》是在2019年“免罚清单”基础上修改而来,修改后的不予处罚事项共13类116项,比原清单增加35项,实现了更广范围更深程度的包容审慎监管。
《目录》所列事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计量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登记注册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特种设备监管、价格监管等13类事项,覆盖了市场监管部门各主要执法领域。
《目录》的出台,意味着山西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全面建成,重点聚焦任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罚不当等突出问题,构建起“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到从重处罚”全档次系统性的裁量基准体系。同时,在市场监管执法队伍中全面树立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实施刚柔并济的执法方式,进一步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律的尺度内体现执法的温度。
(高增玉 聂鑫)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赵钰 审核:彭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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