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村民江某甲提着一面锦旗来到了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对五星法庭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他由衷地说道:“要不是法庭积极地进行调解,我地磅损坏的事情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换地磅的钱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要来,我们邻里之间的关系也会因为这件事闹掰,没想到法庭这么快解决了我的难事,我都不知道咋感谢你们了。”
2024年6月,村民江某甲来到法庭,满面忧虑地表示希望法庭帮忙解决邻居借用地磅导致损坏的纠纷。经详细询问得知,村民乔某长期从事粮食收购经营活动,2024年2月,乔某开着收粮食的货车,到邻村村民江某乙家收购玉米,由于乔某未带磅秤无法称重。江某乙想到邻居江某甲有一台7米大型地磅,便提议借用邻居江某甲家的地磅对玉米称重。江某乙和乔某来到江某甲家表明来意,江某甲未在家,其妻子出于邻里互助的好意,同意江某乙使用。但是江某甲的妻子未告知地磅已使用多年,承载能力较弱,亦未询问江某乙和乔某上磅需要称重的车辆及所载玉米的大概重量,乔某也未询问地磅有关情况。在乔某将装载玉米的车辆驶上地磅,还未开始称重时,江某甲的妻子就发现地磅已经严重变形,无法称重,乔某随即将车辆驶下地磅。事情发生后,江某甲的妻子报警,派出所建议三方协商解决。江某甲妻子、江某乙、乔某商议找人进行维修,但经过专业维修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该地磅无法维修,只能更换。江某乙、乔某觉得更换地磅费用太高,一直不出面解决。后江某甲通过派出所和村委会调解,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江某甲无奈只得求助于法庭。
五星法庭范辛亚庭长了解情况后,得知江某甲至今不知道收粮食的人姓名、住址等具体信息,只知道是邻村的。范辛亚庭长随即与当地派出所处理该纠纷的民警联系,获知了收粮食乔某的联系方式。范庭长电话联系江某乙和乔某,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江某甲地磅损坏的问题,江某乙表示我只用了一下,地磅就坏了,更换地磅太贵,我没有那么多钱。乔某表示收粮用别人的地磅都是付钱的,不是免费使用,江某甲妻子未告知地磅实际情况导致损坏,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调解陷入僵局。后范辛亚庭长经过多次沟通,江某甲表示地磅确实不能维修,由于自己常年养牛,卖牛要用地磅称重,只能更换,考虑到原来的已经使用多年,不要求更换新地磅,只需要换个旧的能用就行,而且买地磅的钱自己也愿意承担三分之一。
通过沟通,范辛亚庭长感觉江某乙和乔某并非不愿意赔偿,只是觉得更换地磅代价太大,不愿意出。范庭长顶着炎炎烈日赶到江某乙所在村委会,邀请治保主任一起来到江某乙的家里。开始江某乙及其老伴一个劲推脱责任,一会说自己没责任,一会说年龄大了,家里没钱。看到江某乙迟迟不表态怎么赔偿,范庭长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进行了解释和劝说,“邻里互助是好事,你提出借用江某甲的地磅,如果他拒绝不让你使用,你心里肯定不舒服,觉得这家人不近人情,邻里之间没有一点人情味,以后彼此心里会留下疙瘩。现在人家好心把地磅借给你使用,你称粮食把地磅压坏了,于情、于礼、于法你都应该赔偿,但因为江某甲的妻子没有提前告知你地磅的量程,他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收你粮食的乔某也承担一部分。况且江某甲只要求买个二手旧地磅,这个要求也不过分,你们三方共同联系一个价格合适的二手地磅,共同协商价格,按照成交价各承担三分之一。”通过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村民江某乙最终同意承担三分之一的赔偿款。随后,范庭长又多次联系乔某,向其讲解该次事件中各方的责任及解决方案,并解答了乔某的疑问和顾虑。在范庭长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乔某表示愿意配合江某甲一起联系二手地磅,并承担三分之一的价款。
由于暂时找不到合适的二手地磅,江某甲提议根据二手地磅6000元的市场价格,三方各承担2000元,由江某甲自行购买。2024年7月8日,江某乙、乔某来到法庭,当场分别支付江某甲各2000元,并在法庭的指导下三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
至此,这起因使用地磅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五星法庭通过努力不仅化解了邻里间的矛盾,挽回了邻里之间的真情,进一步弘扬了邻里团结、互助、和睦的传统美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五星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法庭创建为契机,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治力量。(供稿:范辛亚 何文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