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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资料图】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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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一、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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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外经贸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结合本市跨境电商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发布2023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线上平台、仓储服务、产业园、体验店、进出口企业等跨境电商关键环节与重要主体,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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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知》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A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平台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独立站、网络直播等信息系统开发及配套软硬件设施建设,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服务设施建设。对海外仓(含海外运营中心)、保税仓(含跨境电子商务医药产品专用仓)、直邮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商仓储服务设施建设,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发展。对经认定的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022年以来每新增入驻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 (四)支持企业建设运营跨境电商体验店。对2022年1月1日以来新建跨境电商体验店连续12个月房租,按照实际租赁面积予以不超过3元/㎡/日的资金补助。对体验店店面装修、货架、监控系统、体验等候区配套设施、线下自提业务配套设施等硬件购置及线上销售平台开发等资金投入,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 (五)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1.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C业务。对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在京纳统跨境电商B2C清单2万单以上、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0%(申报期新开展业务企业不受增速限制)的企业(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给予每单不超过0.5元的支持。2.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对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在京纳统货品重量35000公斤以上、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0%(申报期新开展业务企业不受增速限制)的跨境电商B2B企业(报关单经营单位),对其线上交易、网络营销、直播推广、仓储运输、报关查验相关综合成本,按照申报货物重量予以每公斤最高不超过0.5元的支持。 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同时申报多个支持方向的,合计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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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时间
A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市商务局复审。首批项目向各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后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联系人:马樱娉;联系方式:55579373)★
信息来源: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顺义区企业发展促进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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