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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市民张先生在福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快速办结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业务,随着金三系统中收入退还书的顺利开具,不仅张先生收到个人所得税退税8056元,也标志着福泉市税务局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国家政策真是好啊,没想到换房还能退税。这8000多块钱对于我们普通百姓可是个大红包啊,正好买个大电视配新房子。咱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也特别好,业务办理效率也高,不到三天退税就到账了,给福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点赞!”张先生高兴地说道。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房出售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缴纳的个税予以退税优惠。
“该项政策出台后,我们税务部门快速行动、主动发声,通过大厅公告栏、LED显示屏、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加强宣传。同时,为便利纳税人享受此项税收政策,推出简化资料报送,提供预填等服务举措,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及时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优惠。”福泉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负责人说道。
下一步,福泉市税务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便民服务,不断优化退税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保障税收优惠直达快享。(作者 于福平 董长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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